消协发布消费警示:
游泳“四要”“四不要”
云岩区消费者协会近来受理了不少因游泳引发的纠纷投诉。昨日,云岩区消协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市民游泳时应注意“四要”、“四不要”。
“四要”具体是:在选择游泳池、游泳馆时,要注意查看其在醒目位置是否悬挂有《卫生许可证》和《营业执照》;购买泳具时要查看厂名、厂址、产品合格证、简体中文标识等,遇到“三无”产品应举报;携带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,或交给游泳池前台工作人员保管并写下托管协议;游泳消费应索取相关票据,以利于维护自身权益。
同时,在消协接到的投诉中,不少消费者是由于自身没有做好充分准备,或过于曝晒造成的身体不适。因此,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,游泳时还要注意“四不要”:不要突然下水,以免不适应水中环境,引起头晕、恶心,甚至抽筋等症状;不要进食过饱或空腹,应在饭后40至60分钟后游泳;不要长时间曝晒游泳,以免产生晒斑或引起急性皮炎;不要酒后游泳。(记者 王丹丹)